义安法院:执行攻坚正当时 全力以赴促成效
为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,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,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义安区法院开展“五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”专项执行活动,推动小标的案件的执结。
4月18日,全体执行干警集合完毕,兵分两路直奔执行现场,通过强制拘传、现场调解、拒执拘留等强制措施,既做到善意执行,又威震到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。
周某与崔某离婚纠纷一案,因双方矛盾较深,不愿一同出现至法院沟通调解,执行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,通过数次电话了解双方矛盾。后于本次执行行动寻找到崔某,将双方约至法院调解室,用亲和理性的态度,解开了双方的心结,崔某一次性将判决的经济补偿全部付清,案件执行完毕。
方某申请执行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双方两次达成执行和解,但朱某均未能履行。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朱某及其家属,朱某不仅未按约履行,亦未按传唤时间到法院申报财产。经数次执行行动上门查找,现已拘传其至法院。因被执行人朱某有逃避执行行为,义安区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惩戒,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。
2023年8月份,余某因经营需要,联系徐某要求提供挖机作业劳务,双方约定包月使用,按每月140小时计算,240元/小时。实际使用了2个月,共67200元,但余某仅支付了32000元,尚欠35000元。在徐某的催要下,2024年3月初余某出具欠款条,注明欠徐某机械款35000元,并承诺2024年5月28日前全部归还,但余某并未兑现承诺。后徐某起诉至法院,法院判决余某应支付徐某劳务费35000元。判决生效后,余某仍未履行。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,执行中,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,且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。后执行人员赴被执行人母亲住所寻找被执行人,通过其母亲找到被执行人后,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,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。